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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房子,有的,一人
提問: 關于離婚時房產歸屬的問題 問題補充: 2003年結婚,當時是男方家買的房,2005年辦理房產證,但房產證上寫的不是丈夫的名字,而是他父親的名字.現有一1歲小孩.如現辦理離婚,是不是這個房子就完全同女方沒有關系.女方可以分有哪此財產.
另:如果要小孩是不是在財產分割上會有利些?如何能讓女方在離婚時損失少些?
房子是一次性付款,不存在還房款這些因素.在買房時女方的確沒出錢.現在是因為女方工作地與房產所在地在一起,又想獨自撫養孩子,實在不想居無定所. 医师解答: 1、如果現在辦理離婚,這個房子就完全同女方沒有關系,這是男方父親的房子,不會做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2、女方可以分得婚后所有的財產,與男方一人一半;
3、如果要小孩,不會在財產分割上有利,但是會得到男方付的撫養費。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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