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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乳腺癌,雌激素,婚后,病情
提問: 我是一名癌癥患者,還能再去談戀愛,談婚論嫁嗎? 問題補充: 我今年32歲,是一個不幸的女人,雖然生活在這樣一個好時代,但是命運還是這樣捉弄人(唉,多災多難)。我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2001年又不幸身患癌癥。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因為發現的早,經過及時的治療,目前身體狀況穩定,但真不知道自己還能再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多少年。因為我得的是婦科癌癥,所以以后也不會再有寶寶了......
有時候想到自己還算年輕,不愿就此孤獨下去,但又不知道自己是否應該再去奢望新的感情寄托。癌癥這病,雖然聽起來是很可怕,但是也有能夠長期生存下去的,我到底要不要再去談情說愛呢??如果真有人愛上我,有可能會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如果我不在了,那對方要怎么辦呢?

我很苦惱.....我能再談戀愛、談婚論嫁嗎? (我真的是好矛盾)請大家幫我提一下建議,我到底應該怎么做呢?先謝謝大家了.......
医师解答: 從醫學觀點考慮 ,癌癥病人無論男女 ,患病期間是不宜結婚的。結婚的操勞和婚后的責任感、精神負擔 ,性生活的興奮及勞累 ,往往會加重病情 ,不利于康復。癌癥病人應集中精力養病治病 ,使癌癥達到徹底治愈后才可考慮結婚。只有這樣 ,才有利于男女雙方婚后的幸福美滿。所謂癌癥的徹底治愈 ,一般是指癌癥經過治療后全部消退 ,持續 5年以上沒有復發 ,而且病人的身體狀況良好 ,在醫學上稱為“五年治愈”。如果癌癥未得到徹底控制 , 3~ 5年內多會卷土重來 ,而且復發后病情往往明顯重于第一次。在連續 5年病情穩定 ,未出現復發或轉移的征兆 ,以后再復發的可能性就比較小了。因此 ,癌癥在臨床治愈后 ,再觀察 5年以上無復發等情況時 ,病人可考慮結婚。

  結婚后的婦女患了癌癥 ,應避免再次懷孕或生育。一方面 ,懷孕時 ,胎兒生長發育所需要的營養全靠母體供給 ,不僅身體消耗增加 ,體質下降 ,而且此時內分泌系統分泌激素功能發生改變 ,容易促進腫瘤生長。例如 ,雌激素增多可以促進乳腺癌發生 ,而懷孕時人體的雌激素水平是明顯升高的。此外 ,近年來還研究發現 ,除乳腺癌外 ,甲狀腺癌、胃癌、大腸癌、卵巢癌等的生長也與雌激素的多少相關。另一方面 ,專家們經觀察和研究 ,一致認為 ,雖然大多數癌癥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但確有不少癌癥具有遺傳性。如發生在眼的視網膜母細胞瘤 ,其遺傳性很明顯 ,當雙眼都患此種癌癥時 ,很可能是由父母遺傳給子女的。再如 ,乳腺癌和家族史也密切相關 ,患者一級親屬 中存在很大癌患危險 ,如果是患了雙側乳腺癌 ,其一級親屬中乳腺癌的發生危險可增加6. 43倍。因此 ,女性癌癥病人不宜生育 ,應采取持續可靠的避孕措施。

  臨床中常常見到癌細胞因病人哺乳期而迅速生長擴散 ,尤其是乳腺癌。癌癥對機體往往會造成過多的消耗 ,放療、化療對機體也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而哺乳會進一步加重體質的消耗 ,降低人體的免疫機能。此外 ,哺乳能促進腦垂體分泌生乳素 ,而生乳素是一種細胞生長激素 ,同樣也可以促進癌細胞的生長。所以 ,癌癥病人不宜哺乳。

  近年來 ,隨著醫學科學的發展 ,對癌癥的治療手段越來越多 ,癌癥已不再是不治之癥 ,很多癌癥病人在經過治療后仍然可以生兒育女。但愿每一位癌癥病人都能健康生活 ,幸福美滿。


參考文獻:http://www.7-7-7.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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